小兴安林场关于集中治理毁湿毁草专项行动工作通知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3-11-29 点击次数:


根据五大连池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林地、湿地保护的通知精神,并按五大连池市林业局2013年度集中治理毁林毁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布署,经场务会研究决定,在林场施业区内全面系统地开展一次集中治理毁湿毁草开地专项行动,以促进生态环境好转和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通知,望周知:
        1、林场施业区内的草原已全部归林场经营管理。现对施业区内的所有草原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望配合。
        2、严禁拱地头、扩地边、乱侵滥占湿地草原、修建小水库、在湿地草原周边挖排水沟等破坏湿地草原资源行为。
        3、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继续毁湿毁草开地的行为,一经发现,林场将上报林业公安局,按照《草原法》中毁湿毁草等相关规定依法严惩。无论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群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林场已派下普查小组,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工作。
   群众监督电话:0456-7283001  13684564444   1394572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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